9月6日,内蒙古赤峰市盐业有限公司与赤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同举办框架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内蒙古赤峰市盐业有限公司、赤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仪式。

仪式上,内蒙古赤峰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闫志伟同志、赤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吕世忠同志分别致辞,并代表双方签订框架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就销售流通食用碘盐、农牧区畜牧用盐开展合作,为全市城乡居民吃上“放心盐、健康盐”、农牧生产用上“合格盐、安全盐”提供更好保障。
仪式上,内蒙古赤峰市盐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闫志伟同志、赤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吕世忠同志分别致辞,并代表双方签订框架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就销售流通食用碘盐、农牧区畜牧用盐开展合作,为全市城乡居民吃上“放心盐、健康盐”、农牧生产用上“合格盐、安全盐”提供更好保障。